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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中的塑料

请参阅以下符合BfR建议和欧盟或美国规定的聚酰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聚合物类食品接触用塑料推荐清单。


产品 欧盟 || 美国
Durethan lebensmittel -在Europäischen工会的地位
|| 我们食物的状态
Pocan lebensmittel -在Europäischen工会的地位 || 我们食物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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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用塑料

食品接触应用材料和物品的最重要要求定义如下:德国食品、商品和动物饲料法典(LFGB)第30-33条和法规(EC) No 1935/2004第3、1条及其至今的修正案:

"商品的性质必须使其在用于预期目的或以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此外,禁止使用……商品…商业,或者放进循环,物质可以通过应用程序从他们的食物,或者表面不构成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的,不影响食品感官的方式(口味和风味),哪些是技术上不可避免的符合上述标准的时候。”

这些规定也以类似形式包括在所有其他欧盟国家法律、美国等的食品法条款中。

食品法的规定包括所谓的积极清单作为基本要素。这些清单列出了允许的起始材料,或以总体清单的形式,或按聚合物类别分解。

起始原料,例如单体单元、助剂或添加剂,可能由极限值来规定,例如使用的数量、物品中的残留含量或特定的迁移极限。
如果要在商品生产中使用未列明的单体单元、助剂或添加剂,则必须提交涉及大量数据(材料特性、技术应用、完整的迁移数据、毒理学数据)的应用,以便列入阳性清单。

除了在法国和美国,这一点目前还不适用于有色材料。更多具体问题请联系PTSE-RARPS产品管理例如,如果你打算使用一种特定的色度。